其实信用卡持有人想的太多了,看来这都是被外包催收威胁恐吓下的结果。
先讲讲,绝对不会并案。银行都是自己独立法人,自己的事情自己处理,不会跟其他银行合在一起处理的。
信用卡即使欠款逾期之后,一时没有偿债能力,无法归还。这绝不表明信用卡持有人必须受到刑事处分。涉及使用信用卡而碰到的刑事罪名只有一个,就是“信用卡诈骗罪”,这个罪名的起因是以恶意透支为前提,然后数额相对比较大,债务人又进行了躲避债务的各种行为。如果不够以上三个条件,那就是信用卡持有人与银行之间的民事债务纠纷而已。
其实现在法律界呼声很大,应该取消这一单独罪名,而并入普通诈骗罪中,因为那时候立法环境同现在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区别。单独为信用卡进行设置一个刑事罪名有点不适合。
所以信用卡持有人一定要清楚,这三个要件相互印证,相互配合,才能坐实信用卡诈骗的要件,才能成功的起诉和定罪。
1.恶意透支是最重要的犯罪事实。现在最常见到的恶意透支的情景就是违规套现。
2.金额,欠款逾期金额有多大?这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个要件。
3.信用卡持有人在欠款逾期之后,逃避同信用卡的沟通,导致失联。
总结一下:多张信用卡逾期的,不用担心并案处理。但如果涉及单张信用卡大额欠款逾期的,那么就要审视自己是如何消费的?
信用卡逾期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起诉?
根据相关规定,如果信用卡持卡人连续三个月都无法偿还最低还款额,通过银行两次以上有效催收,那么信用卡发卡银行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不过在现实中,因为走诉讼流程都是需要成本的,银行一般会先联系持卡人,看是否能够将信用卡还上。如果持卡人是恶意要拖欠,或是更换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,而所欠信用卡额度又比较大的情况下,发卡银行通常会对信用卡逾期进行起诉。